近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市住建委)獲悉,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因以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被北京市住建委罰款3萬元。
6月8日公示的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區學府樹北街分部門店對外發布了一條名為“四期帶花園100㎡1230萬”的海淀區學府樹家園四區5號樓1層2單元103房屋出售房源信息。處罰決定書指出,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以“帶花園”為營銷手段,招攬業務。其在海淀區學府樹北街分部門店對外發布房源信息的行為,已構成以隱瞞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的違規事實。
記者查詢了解到,今年以來,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已收到5條北京市住建委的行政處罰,均與房源發布不當有關,累計處罰金額為14萬元。
例如,3月25日的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擅自在網站上發布名稱為“本人維護房源,調價,房子高樓層,可觀西山全景,業主誠售”的海淀區上地區域房屋信息。其存在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擅自對外發布房源信息的違規事項,被北京市住建委處以2萬元的行政處罰。
再如,1月18日的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與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26號樓某房屋業主王某某簽訂了《房屋出售/出租委托書》,為該房屋提供經紀服務,并針對該套房屋對外發布了一條名稱為“必看好房!5室2廳精裝修電梯房樓層好視野無遮擋”的出售房源信息。經查,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26號樓某房屋至今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屬于禁止交易的房屋,上述行為已構成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被北京市住建委處罰3萬元。(孫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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